QIC 投資人關係洞察系列七: 歐洲金融監管新規MiFID II及其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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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歐洲金融監管新規(MiFID II)於2018年1月實施後,對整體資本市場及投資人關係均有深度的影響。到底甚麼是MiFID II而為什麼它將持續帶給資本市場裡的所有參與者衝擊,我們在此篇文章替大家解說。

 

(一) MiFID II是什麼?

歐盟於2007年11月首次推出「金融工具市場指令」(Markets in Financial Instruments Directive,簡稱MiFID),它是歐盟地區規範金融公司行為的法律框架文件,該法律框架適用的範圍包括所有歐盟成員國的金融公司。2008年金融危機過後,MiFID無法因應金融市場的快速發展及變化,歐盟於2011年11月對MiFID進行修訂。2014年6月12日,歐盟公布了修訂版的「金融工具市場指令第二版」,也被稱為MiFID II,並公布「金融工具市場規例」(Markets in Financial Instruments Regulation, MiFIR)。

 

新修訂的歐盟「金融工具市場指令第二版」(MiFID II) 與歐盟「金融工具市場規例」(MiFIR)於2018年1月3日正式生效,MiFID II強調「最優執行」及「透明度」等原則,其目的在擴大歐盟對金融市場之監管與強化投資人的保護,新的金融工具市場指令影響非僅限於歐盟地區,影響範圍更擴及歐盟以外的其他地區,如亞太地區公司與歐盟往來密切,因此也受到MiFID II影響。

 

(二) 為什麼要執行?

目標:

  • 促使歐洲市場更安全,更透明並更有效率
  • 恢復投資者信心,加強對投資者的保護
  • 場外市場 (OTC) 的經紀商將受到監管

 

涵蓋的金融市場:

股票、債券、期貨、外匯、及其他衍生性金融工具等

 

MiFID II對資產管理市場的規範內容:

  • 提高金融市場監理與透明度
  • 禁止向第三方收取利益
  • 資產管理公司須付費取得研究報告,研究報告與下單費用應分拆
  • 強化資訊揭露
  • 避免利益衝突

 

影響對象:

在MiFID II監管下,所有場外市場(OTC)的經紀商會受到監管約束,MiFID II條例中規定的經紀商都是被監管對象。

 

儘管該指令是由歐洲監管機構制定,MiFID II法律框架適用於歐盟,所以歐盟地區的公司受到的影響是最大的,但是它的影響力會擴及歐盟以外的地區,對於歐盟以外的公司,如果他們的客戶來自歐盟,他們也要遵守這些規則。

 

對於買方法人,最大的不同之一是對投資研究報告付款的新要求,過去,買方法人透過下單費用來支付券商提供的研究報告,因此有效的將兩種服務的付款綁在一起,券商免費提供研究報告,以換取買方法人於券商下單及進行交易,但是實質上買方法人已在下單費用內隱含了券商的研究報酬。

 

但是,在MiFID II的規定下,由於監管機構將投資研究報告歸納為不允許的非金錢利益,因此這種交換條件的交易已不復存在,買賣雙方公司現在都必須將研究報告成本列為單獨的項目,資產管理公司將被要求分別對下單及研究報告成本編列預算、追蹤和報告,並顯示所消費研究報告的價值。下單費用和研究一旦分拆 (Research Unbundling),將導致資產管理公司必須承擔研究成本,因而影響利潤,或者資產管理公司將增加的成本藉由提高基金管理費而轉嫁到投資人。

 

對於賣方券商而言,改變更加複雜,除了將研究報告和下單費用分開之外,券商還必須將相關服務的項目分開收費,例如與分析師的每場面對面或電話會議、公司拜訪、公司路演、每場投資論壇會議等等,並監控收到多少和何時收到。換句話說,賣方券商有責任充分傳達所提供服務的價值,證明並非免費提供這些服務,確保客戶充分得知所獲得服務的價值。

 

儘管對研究報告及Corporate Access服務的付費有了重大的改變,但MiFID II的規範主要與提高交易執行透明度有關,重點在於交易報告的作用。在買方法人方面,資產管理公司必須對增加的資產明細提供更完整的下單及交易報告,其報告規則要求每筆交易需要的數據從23種增加到60種。即使對於大型投資機構,要遵守如此複雜的要求也是一項艱鉅而昂貴的任務。

 

在MiFID II規範下,不論是研究報告或是參加券商舉辦的投資論壇會議、電話會議、公司路演等等Corporate Access的服務,法人都必須依項目付費。由於成本的增加,法人因此而減少參加投資論壇會議及公司拜訪。也因如此,券商也下放更少的資源在中小型公司身上,不管是針對研究追蹤或是法人活動。

 

對於投資人關係長(IRO)而言,這樣的改變意味著許多過去券商在幫忙企業做的事情, 包含投資人對標、投資人會議安排及準備,越來越多會落到自己身上。我們在下一期MiFID II系列文章裡,會探討身為投資人關係長(特別是中小型股),您可以如何準備因應這樣的改變和挑戰。

 

QIC寬量國際為MiFID II豁免機構,代表優質企業客戶量身打造路演與投資人活動以引薦目標投資人。由於寬量國際不提供證券經紀業務執行服務,不存在基本的潛在利益及勸誘風險,我們的Corporate Access服務已為機構投資人廣泛接受。若您有興趣想進一步了解我們服務,歡迎您與我們聯繫。

 

聯絡人: Yvonne Huang yvonnehuang@qtumic.com